2006年11月2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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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物有偿招领公司惹争议
是解人之急,还是破坏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
见习记者 姚力 本报记者 徐晓

  每天有人丢东西,找不回的居多;每天有人捡到东西,找不到失主的居多。如果有一个平台来为失主和拾物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服务,想必很多人会拍手叫好,但要失主花钱为他的遗失物“埋单”,在有人认为理所当然时,很多人困惑了: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哪里去了?义乌的王清绕不久前开办了一家失物招领公司,犹如在平静的湖面投下了一粒石子。
  王清绕的失物招领公司主要经营身份证、毕业证、银行卡、户口簿、驾驶证、暂住证等的失物招领业务,收费的标准是证件、发票、支票等单据类每件50—100元;其它物品双方面议。
  不过,“有偿失物招领”一在义乌亮相就招来不少非议。曾丢失贵重物品的刘小姐表示:“如果有人拿着你丢失的东西告诉你,只有出钱才能把它拿回去,你会怎么想?对这种行为进行鼓励,只会使坚持拾金不昧的市民越来越少。”
  在小学教书的朱老师说,有偿失物招领的做法和社会所倡导的美德显然不合拍。如果什么事都用金钱来量化,会导致整个社会精神世界的失落,也会使一些高尚的行为庸俗化。失物招领公司的这种向失主要钱的做法是在颠覆中华民族拾金不昧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。如果每个人做一点好事就伸手要钱,精神文明建设又从何谈起呢?下一代也会将“拾金不昧”曲解。
  也有市民对有偿失物招领表示理解。一家外贸公司的张经理说,失物招领公司帮助失主找回物件,花费了人力、物力及时间,应当获取一定的报酬。“有偿失物招领”与“拾金不昧”并不矛盾,是处理一种事物的两种不同方式。如果人们拾到东西后无法归还失主,“拾金不昧”这一行为就中断了。而失物招领公司的出现,在失主和捡到者之间架设了一道桥梁,这种公司的存在是对“拾金不昧”的一个有益补充,是社会进步的一个表现。人们随着观念的转变,是应该能够逐步接受这一新事物的。